为进一步增强“爱校荣校、兴企强企”的工作理念,提升服务育人质效,树立典型模范,传递正能量,弘扬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精神,引导广大员工将服务育人理念融入日常工作,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结合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企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服务育人之星”评选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融入学校“三全育人”体系,健全服务育人激励机制,增强服务保障能力,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主题
爱校荣校敬业 暖心服务育人
三、评选范围及名额
在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及所属企业全体职工中评选年度“服务育人之星”。
四、评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积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道德情操。具有高尚社会公德和与主流社会价值观一致的道德取向,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和企业各项规定,做到廉洁自律。
(三)工作态度。恪守职业规范,立足本职工作,熟练地掌握本岗位的业务知识和技能,爱岗敬业,勇于创新,在提高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表现突 出。
(四)服务质量。主动传承学校历史文化,积极传播学校正能量,维护学校良好声誉,展现文明风范,服务对象满意率较高,在为学校、部门或企业建立良好的声誉和创造经济效益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凡获得校内外单位官方媒体正面报道,在重大活动中表现突出,获服务单位或服务对象在重要公共场所点名表扬的员工,在评选中予以优先考虑。
(六)本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2.被服务对象投诉的;
3.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敏
副组长:张豫芳
成 员:常涛 黎小燕 陈磊 陈宏 吴浩 骆文丽 孙勇 李珂
(二)评选程序
1.动员推选阶段
(1)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每年12月上旬发布评选通知,启动评选宣传工作,营造评选氛围。
(2)各部门、各企业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征求职工意见、组织集体研讨后,开展推荐工作。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自主决定推荐人数,原则上推荐人数不超过3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推荐。
(3)填报推荐材料。
2.评选审核阶段
(1)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人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形成拟表彰人员名单。
(2)公示拟表彰名单3天。
3.宣传弘扬阶段
通过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网站及时宣传、展示获奖人员风采,引导全体员工将服务育人精神融入日常,提升工作的温度和质效。
六、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立足自身业务特性与服务场景,围绕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科学制定工作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如:日常考勤、服务响应及时率、客户满意度评分、业务完成效率等,将其作为推荐评选年度服务之星的重要依据。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将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现作为推荐评选的首要条件,严把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程序的规范性,做到名副其实。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员工,结合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服务育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等,推选服务育人中的先进典型。
(四)根据评选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推荐对象相关材料。
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
一审一校:常涛
二审二校:张豫芳
三审三校:肖敏